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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以及《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正公开、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重点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专业的知识技能和发展潜力。

  二、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理学一类地区学术型研究生国家最低控制线,调剂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还应达到调出专业国家最低控制线。同时,为加大差额复试的力度,突出复试在选拔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因招生人数少,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拟录取人数的比例适当提高,约为1.5:1,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三、调剂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和研究方向:生物学(071000)

  研究方向:1、植物学(植物学、天然药物化学);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3、遗传学;4、植物资源学                     

  (二)专业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所招收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例如:申请调剂我所“天然药物化学”方向的考生为中药学、药学、应用化学等相关专业,考试科目为有机化学、有机分析、天然药物化学、药学综合等。

  (三)基本程序

  1、填报调剂志愿(调剂系统中操作)。

  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回复复试资格通知(调剂系统中操作)。

  收到复试资格通知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做出明确回复,确定是否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

  我所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下旬至4月上旬(准确时间将在单位官网另行通知)。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所并达到我所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通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我所官网公布复试通知后,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复试提交材料,按时报到,沉着应对复试考核。

  4、同意录取(调剂系统中操作)。

  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且体检合格,我所将择优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应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一经同意,不得更改。

  四、考生资格审查

  为了较全面地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在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照(彩色,2寸,1张)。

  (二)考生个人简历(见附件,复制格式表,A4纸打印)。

  (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考生本科或同等学力考生专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

  (四)英语、计算机等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五)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其他各类获奖证书。

  (六)往届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德行表现材料。应届考生由学校出具,往届考生由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出具。

  五、复试内容

  (一)综合素质考核(笔试+面试,总分100分)

  1、中英文综合应用能力。

  2、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及其广度、深度和灵活运用能力。

  3、逻辑思维及应变反应能力。

  4、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发展能力。

  (二)实践能力考核

  实践能力考核内容根据各研究方向具体确定或结合面试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会作为综合判定是否录取的依据之一)。

  (三)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亲和力、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主要采用审核考生基本资料及面试提问形式;必要时可同时采取函调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合格”或“不合格”(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会作为综合判定是否录取的依据之一)。

  六、复试程序

  (一)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初试分数线,确定本所各研究方向复试分数线、各研究方向复试名额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负责组织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以及思想品德的考试和考核。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及细则,具体组织复试各项环节工作。

  (三)按招生专业下设研究方向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和实践能力、思想品德考核。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逐步规范和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对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本所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过程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招生过程中的投诉和申诉,并在30日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八、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九、录取

  (一)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各占5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产生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报主管所领导研究批准。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2、实践技能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十、生活待遇及激励措施

  1、每月发放助学金及科研津贴800元(研一,全年9600元)-1000元(研二、研三,全年12000元);

  2、每学年评定学业奖学金,覆盖率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标准为每年7000-12000元;

  3、学习成绩优秀者,可获得本所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以及推荐申报中科院南京分院奖学金;

  4、享受在校大学生医保及单位节日福利;   

  5、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5-84347042,84347010  邮箱:yanzhao@cnbg.net

    联系部门: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十二、友情提醒

  (一)我所研招调剂工作在关闭缺额信息之前均可报名。研招工作期间,因业务电话繁忙,请尽量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联系。需要咨询的主要事项,一般均可在我所网站(www.cnbg.net) 首页“研究生教育”-”考生问答“栏目中得到答案。

  (二)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36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因而要慎重选择志愿。

  申请调剂信息在我所调剂缺额信息关闭前均有效。

  对于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志愿,我们将即时为其解锁。

  (三)申请调剂考生在调剂过程中,请务必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我所官网查阅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修改相关设定,如: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是否同意待录取等。

  (四)我所未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请考生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所研招办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