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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把制约监督权力作为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探索了一套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落实好这一要求,就需要继续坚持这套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第一、坚持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制度。我们党是当今中国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党的执政地位决定,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必须把有效的自我监督制度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领导和党的监督统一起来,把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贯通起来。

  第二、坚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国家机关依法履职、秉公用权,让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第三、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必须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要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的问责机制,让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密。

  第四、坚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制约和监督有机统一、相互促进。要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必须确立权力运行的规程,确立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保证党和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第五、坚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人民是无处不在的监督力量。必须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暗箱操作失去空间。

  第六、坚持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党内各项监督协调联动,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使各项监督制度形成合力、相得益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