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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生的1起违规公款旅游问题被通报曝光。据通报,该局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工马娟、刘昌华等7人,擅自改变在河南的出差行程、借机绕道到嵩山少林寺及陕西兵马俑、甘肃敦煌等地游玩,并违规报销费用4万余元。马娟、刘昌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全额追缴违规报销的费用,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对集体绕道公款旅游问题予以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再次发出了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通报的案件来看,类似的“绕道游”并非个例。如,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防办财务人员陈小玲在去北京参加业务培训后,擅自改变行程,绕道和同学到故宫等地游玩,延期2天返回,并报销了这两天的差旅补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贸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吾米尔库尔曼巴依在海口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招生策划与招生运作实践培训班之后,分别前往三亚、广州、西宁等地旅游,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4842元。“绕道游”这股歪风反复“刮”,也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

  心存侥幸,自以为“绕道走”就可以绕开纪律约束,甚至还片面认为法不责众,这是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逾越“红线”的心理诱因。殊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踩踏了纪律“红线”,就必定会留下痕迹,东窗事发只是时间问题。

  心中有戒,则不越轨;心中无戒,则必逾矩。面对别人的案例,党员干部不能一看了之,而应以案为戒,把自己摆进去,反躬自省,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及时校正思想上、心理上、行为上的偏差,防微杜渐。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寸步不让,对顶风违纪者“当头棒喝”,对新动向新表现“露头就打”。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