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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南京被列入全国先行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之一。今年4月起,101家单位率先进入垃圾分类“实战模式”。其中,有机垃圾的收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是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此次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所长薛建辉建议,国家层面要制定统一的有机垃圾分类标准,同时鼓励居民使用家用型垃圾分类箱和可降解垃圾袋,有利于后续垃圾分类的监管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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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建辉委员。

  “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再利用,对于缓解当前城市生活垃圾日益增加的压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薛建辉说,目前,城市有机垃圾处置中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机垃圾分类标准不统一。在我国有机垃圾也叫做湿垃圾或者厨余垃圾、园林垃圾等,名称各异不利于开展宣传教育。此外,关于垃圾分类未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目前主要依靠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基层居民委员会、垃圾分类监督员等作为责任主体,监督居民家庭或个人的垃圾分类行为,对不分类行为难以有效制止和处罚。此外,居民家中往往不具备小型家用分类垃圾箱,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合收集十分普遍,这也给垃圾分类实施带来困难。

  对此,薛建辉建议,目前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制定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强制性实施垃圾分类。建议出台国家层面细致完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并对有机垃圾统一分类标准,对有机垃圾收集装置、利用程序、责任主体监督机制等规范化、法制化,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业、公民等各主体责任和义务。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按量收费”“不分类就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实施垃圾分类实名制,采取多样化的奖惩机制等,推动有机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其次,鼓励居民使用家用型垃圾分类箱和可降解垃圾袋,从源头上做好有机垃圾分类。政府鼓励支持相关企业研发新型家用垃圾箱,设计能够分类诸如“有机垃圾”、“干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的家用分类垃圾箱,推广便于观察垃圾分类的透明垃圾桶等,推动后续垃圾分类的监管和处理。(南报融媒体记者 毛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