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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4日下午,党委书记宇文扬主持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及《安全责任书》。所领导和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南围绕制定《监察法》的背景和过程、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监察法》中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主要条款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她强调,全所干部职工要加强对《监察法》的学习宣传,深刻领悟党中央推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

      会议对违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具体内容进行了学习讨论,还通报了省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会上,所领导分别与分管(联系)部门、中心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及《安全责任书》。

      党委书记宇文扬指出,要深刻领会出台《监察法》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要把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中去,要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示自己,以签订责任书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所长薛建辉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党和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推进了新一轮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法》的学习要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各职能部门要以签订本年度党员廉政建设责任书、反腐倡廉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为契机,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一份布置,九份落实”,要围绕2018年所(园)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意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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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薛建辉与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所长薛建辉与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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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宇文扬与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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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冯煦与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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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姚东瑞与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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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南与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