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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对侵害民生资金“奶酪”问题亮剑问责,13名漾濞彝族自治县太平乡乡干部因采用虚报冒领、重复申报等方式合伙套取并挥霍掉了46个民生资金项目418万元,受到纪律和法律追究。这场针对群众“钱袋子”的问责风暴,在当地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近年来,民生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少数党员干部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无视党纪国法,利用手中权力在民生资金管理中肆意截流、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优亲厚友,群众深恶痛绝,这些民生腐败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啃食广大群众的获得感,还严重损害了制度的执行力,使得党的惠民政策口惠而实不至,严重影响到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对民生资金的管理,中央曾经“三令五申”,地方也是“反复强调”,各地在民生资金的管理上,明明都有完善的制度,严格的程序,明确的责任,健全的班子,为何落实起来差强人意、问题频出?究其原因,除少数党员干部主观上党纪法纪观念淡薄外,有关部门监督乏力和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制定出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文件。如果监管上不能恪尽职守、严格把关,而是拘泥人情关系,工作懈怠懒散,再完美的程序也会因监管缺位、问责不力而走样,再好的政策规定也会变成一纸空文。

  民生工作千头万绪,民生管理分门别类,民生问题责任重大。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纪律作保障,在执行民生政策上“打折走样”,“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必然是一盘散沙,问题百出。因此,广大执纪监督部门在加强民生资金管理过程中,必须像孙武“吴宫演阵斩美姬”“田穰苴从严治军”那样,“严号令,信赏罚”,使有关制度和纪律真正带上“高压电”,坚持对民生违纪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露头就打”,做到“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用严厉的问责、倒逼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杜绝少数干部把规定当“儿戏”,从而真正把纪律当“红线”,把制度当“军令”,让民生纪律成为碰不得的高压线,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溧阳市竹篑镇纪委  陆建忠)

来源: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